外语系团委学生会工作考核条例

时间:2013-06-03作者:文章来源:学工办浏览:457

  

总则

为了进一步完善团委、学生会管理制度,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,提高工作效率,创造一个外部协调,内部和谐的工作环境,充分调动团委、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实现外语系团委、学生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依照学校有关条例、规定,结合系学生干部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实事求是,相互监督,民主评定,奖罚分明。

二、考核目的

落实团委工作,促进学生会工作,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,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,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。

三、基本要求:

1、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做到与时俱进,实事求是。

2、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。做到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。

3、须认真按照工作职责,积极作好本职工作,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。不得无故旷课、早退,严禁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。应以身作则,认真学习。

4、须积极配合学校、院系的各项工作,不得违反校规、校纪。按时参加学校、院系召开的各项会议以及举办的各类活动等。

5、处理工作须坚持原则,勇于批评不良现象,及时制止、揭发各种违纪行为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并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。

6各部门须模范执行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学生手册内容和本院系有关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、协调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及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,使各项活动圆满完成。

7、主要干部应做好上传下达和统筹协调工作。

8、在开展学生工作及活动时应做到步调一致,服从领导。

四、考核标准

1、学业方面

(1)一学期内有1门挂科且补考不过者,自动退出团委、学生会;

(2)有考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,取消一切学生干部职务,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,并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2、工作

1)主要干部,凡因不及时传达而造成工作受阻者,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:影响较轻者,给予批评;影响较重者记失职一次,并在部门例会/部长例会等相应级别的会议上作检讨; 特别严重者,还须在学生干部大会上作公开检讨;如两次以上造成工作受阻,不论情节轻重,给予撤职除名。

2)学生干部开展工作遇到困难应及时上报,凡因不上报而贻误工作开展者将受到严厉批评,特别严重者给予撤职除名。

3)学生干部应相互监督,并可随时把建议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团委书记处,提出较好意见或指出重大决策或工作失误者将备案给予提拔。

4)提倡创新,有创新意识及工作能力强者将优先考虑推优、提拔。

5)每月开会(包括全体学生会干部大会和部门例会)或组织活动,一次迟到或缺席予以警告处分,并上交一分检讨书至团委书记,并在例会上作公开检讨;两次迟到或缺席予以全系通报处分;三次迟到或缺席予以开除处分。

6)团委书记将通过每周例会,了解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考察学生干部的各种表现。

7)干部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团委书记反映自己的各种情况,每学期至少两次。团委书记将结合平时表现做出考核并给予推优、推荐提拔。

8)干部有工作怠慢、态度蛮横者,给予警告直至撤职。

考核方法:

民主测评:

由外语系各年级同学根据日常工作了解,对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及干事进行民主测评,测评结果由组织部统计结果并定期公示。

部门互评:

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,进行相互测评,测评结果由组织部计结果并定期公示。

考核团考核:

首先由团委组织部负责,记录各主要学生干部及各部门平时表现情况,并收集各方面反馈的事实信息,组织部每周向团委书记反映情况,团委书记根据记录内容结合日常情况确认事情真实性,最终由团委书记签字认可考核结果。考核结果由组织部负责整理公示。考核将作为选拔和任免学生干部,以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一个主要依据。

五:考核程序

1.每学期末团委书记对主要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打分;

2.每学期末进行民主测评和学生干部互评;

3.学生干部考核总分100分,团委书记打分占总分的70%,民主测评和学生干部互评占总分的30%

4.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,考核结束后交由团委书记审核,审核通过后公示。

备注:

1.考核于每学期末进行,在考核前,各学生干部需上交每月工作总结。

2.组织部做好日常情况记录。

3.民主测评与部门互评于学期末进行,作为团委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的重要项目之一。

4.本条例适用于本系全体学生干部。

5.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归外语系团委。

   

  

  

共青团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外语系委员会

2013年5月27